2018上海市医保年度转换相关政策问答
1.2018医保年度的起止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2018医保年度自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2018医保年度哪些标准作了调整?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2018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计入水平增加,统筹支付封顶线提高。同时,为不增加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
3.2018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帐户资金计入是如何规定的?
2018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将于4月1日计入,其中个人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部分与2017医保年度相比,所有参保人员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具体为:
在职职工
34岁以下的,从175元提高到210元;
35岁到44岁的,从350元提高到420元;
45岁以上的,从525元提高到630元。
退休人员
74岁以下的,从1400元提高到1680元;
75岁以上的,从1575元提高到1890元。
4. 新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还可报销吗?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2018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简称“封顶线”)从46万元提高到51万元,“封顶线”以上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医疗费用,仍可报销80%。
5.2018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是否调整?
为不增加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2018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7医保年度标准执行。具体为:
参保对象 |
门急诊自负段标准 (元) |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元) |
|
在职职工 |
1500 |
1500 |
|
退休 人员 |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
300 |
700 |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 |
700 |
1200 |
6.医保年度转换期间的住院和家庭病床费用如何结算?
对于2018年3月31日之前已办妥出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下同)手续的参保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3月31日之前进行出院费用网上结算。
对于2018年3月31日前住院或开设家庭病床时间已满6个月的参保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3月31日之前进行在院或在床的网上结算。
7.还有哪些途径可以进行咨询?
有关医保年度转换的具体问题和相关标准,可以登陆医保网站www.shyb.gov.cn查询或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962218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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