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育津贴报销条件及所需材料
天津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天津生育津贴报销申请材料
(一)产前检查费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二)门诊医疗费票据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生育保险章、诊断证明章);
5、处方底联(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6、检查报告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7、门诊病历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三)住院医疗费票据
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2、住院费用清单;
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
(四)生育津贴申报材料
1、《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手术证明(注明手术名称);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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